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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大学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

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《海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》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实施细则。

一、复试

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线下(现场)复试的方式。

参加复试考生需满足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,通过复试资格审查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,复试比例为120%。制药工程专业因上线人数低于公布的招生计划数,所有满足相应学科(类别)教育部公布的《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》(B类考生)的考生都参加复试。

(一)复试范围

1.各专业(研究方向)招生计划和进入复试学生人数

(1)086002制药工程(专业学位)招生计划16人,进入复试16人;

(2)100700药学招生计划42人(已含推免1人),进入复试50人;

(3)105500药学(专业学位)招生计划53人,进入复试64人。为促进学科交叉融合,我校允许导师跨专业招生,本专业硕士生指导教师分布在药学院和化学化工学院,其中药学院在105500药学(专业学位)的招生名额为43名,化学化工学院10名。考生复试前须确定第一、第二意向导师所在单位,复试后按综合总成绩排名和填报意向进行录取。

(4)2024年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专项计划单列指标2个,进入复试考生2人。

2.复试名单

详见附件海南大学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名单

(二)复试资格审查及既往材料要求

时间:2023年3月30日下午15:00-18:00;

地点:海南大学海甸校区老生科楼608(东坡像边)

联系电话:0898-66267219、66265376

复试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(审查原件,留存复印件):

1.准考证(可在中国研招网下载)。

2.有效身份证件(如身份证,须正反面复印)。

3.应届本科生上传完整注册的学生证(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)、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(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有效期内的证明)。

4.往届毕业生上传毕业证书、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或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(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有效期内的证明)。

5.在境外获得学历、学位的考生,须提交教育部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。

6.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按我校2024年招生简章上各专业的报考条件上传相关材料(如课程成绩单、发表论文证明及清单等)。

7.盖有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(往届毕业考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)。如有科研成果及获奖材料,请上传相关的清单。

8.《海南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》(须本人所在单位的考核部门鉴定并盖章,应届本科生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学工办作鉴定并盖章,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作鉴定并盖章。此表可在研究生处网页“下载专区”下载)。

9.在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,还须上传在读学校(主考学校)提供的学习相关证明。

10.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,复试时不得更改。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《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》为准。

11.报考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《入伍批准书》和《退出现役证》。

12.报考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考生需提交:

(1)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。

(2)《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》。

少数民族考生身份等信息以报考时查验的为准,复试时不得更改,少数民族地区已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《全国民族区域自治第方简表》为准。

13.申请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交:

(1)申请书(说明加分原因)

(2)身份证正、反面扫描件(PDF版)

(3)相关项目服务证明文件的扫描件(如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者,须提交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》《志愿服务鉴定书》和服务单位证明等;退役士兵提交《入伍批准书》《退出现役证》等)。

14.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提交:

(1)申请书(说明照顾原因)

(2)身份证正、反面扫描件(PDF版)

(3)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单位的定向就业合同

(4)户口本(本人信息页)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扫描件

(5)在职证明(仅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提供)。

凡证件不齐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,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,不予复试。

(三)复试内容及分数

1.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

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,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、思想表现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,以及综合文化素质等。在复试期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向我校提交《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》。

2.笔试(总分为100分)

序号

专业代码

专业名称

笔试科目

笔试时间

笔试地点

1

086002

制药工程

(专业学位)

1207药学综合C

(药物化学和药理学)

3月31日08:30-11:30

4教102

2

100700

药学

1208药学综合B

(药物化学和药理学)

3月31日08:30-11:30

4教102

3

105500

药学

(专业学位)

1209药学综合D

(药物化学和药理学)

3月31日08:30-11:30

4教101

3.面试(总分为100分)

面试内容主要包含专业知识考核(40%)、综合能力考核(40%)以及英语应用能力考核(20%)。①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(专业)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考生的专业能力素养。②综合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,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的考查。③英语应用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、表达能力。考生使用初试外语语种进行口头测试。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。

序号

专业代码

专业名称

面试开始时间

面试地点

1

086002

制药工程

(专业学位)

4月1日08:30

4教613候考,

217、315、418面试

2

100700

药学

4月1日08:30

4教615候考,

217、315、418面试

3

105500

药学

(专业学位)

4月1日08:30

4教502候考,

301、302、307面试

复试总成绩=笔试总分×50%+面试总分×50%(保留小数点后两位)

(四)特殊加分政策

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于报考学科(专业)复试前与报考学科(专业)所在的学院取得联系(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相应人员名单之中),并提供合同书、服务期满的考核报告等材料。

1.参加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“三支一扶计划”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”“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”等项目服务期满、考核合格的考生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

2.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,达到报考条件后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纳入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计划招录的,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。

3.参加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”项目服务期满、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,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,初试总分加15分。

4.专项计划(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)复试考生名单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告。

(五)综合总成绩的计算办法

综合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组成,考生的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。

1.初试总成绩=初试总分(满分500分)/5;

2.综合总成绩=初试总成绩×60%+复试总成绩×40%(保留小数点后两位)。

二、调剂

086002制药工程(专业学位)、100700药学、105500药学(专业学位)2024年均无调剂名额。

三、体检

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四、录取

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。

1.按综合总成绩高低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。同等条件下,参加海南大学面向2023年研究生招生而组织的夏令营并表现突出的考生优先录取。

综合总成绩排名相同的,按计入综合总成绩的初试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;如初试总成绩相同,按外语成绩(WGY)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。如外语成绩相同,则按思想政治理论(ZZLL)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。

2.确定的拟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(学术型和专业型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应分别计算)。

3.复试结束3天后在本网公开考生综合总成绩及排名,并上报拟录取名单。

4.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后,学校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。

拟录取为我校全日制,非定向就业考生,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个人学籍(人事)档案转入我校,否则取消录取资格。

五、复议及投诉电话

电话:0898-66265376(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)

0898-66251735(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)

复试相关未尽事宜,请拨打咨询电话:0898-66265376。

附件:海南大学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名单

海南大学药学院  

2024年3月26日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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